我市加强矛盾纠纷调处—84%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22

  我市加强矛盾纠纷调处

  —84%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

   

   

  今年以来,我市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84%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村居调委会、乡镇调处中心、县级调处中心受对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总数3945个,比上年增加了97个,在全市构建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交办、一月一通报,重点抓好了季节性和敏感特定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春节、清明、两会等特定时期,做到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村一级调委会做到一周一排查,掌控不稳定因素、治安突出问题、安全隐患以及特殊人群的动向。

 

  深入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活动。共排查调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80余件。(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