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身引导《慈善法》贯彻实施 市人大机关组织“天天慈善一元捐”

浏览次数: 作者: 谭勇 发布时间:2016-05-07

  现身引导《慈善法》贯彻实施 市人大机关组织“天天慈善一元捐”

   

   

  “今天在银行受到特别优待,”市人大机关两名工作人员眉飞色舞,“银行工作人员一听说我们是往慈善总会的账户上存入募捐款,立即‘请到贵宾窗口’,服务态度格外地好……”。5月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天天慈善一元捐”,现场募得20600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易春阳,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肖有胜,副主任赵应良,党组成员刘宏业,党组成员、副主任颜桂兰、龚彧、陈明华、杨金含、钟楠修,党组成员、秘书长袁跃进出席。

  

  今年3月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我国公益慈善领域的一部基本法——慈善法,3月19日,慈善法全文向社会公布,定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规范慈善捐赠、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信息公开……慈善法的颁布受到各界人士高度关注,社会反响热烈。大家认为,慈善法是开门立法的典范,是扶贫济困的宣言书,对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机关干部历来乐善好施,上至主任,下至普通干部,都十分热心慈善事业,慈善现场总有“人大”站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春阳主任参加“心得乐”活动,原主任王信卿担任娄底市慈善总会会长,人大干部参加“慈善一日捐”,慈善志愿者协会人大大队慰问特困对象……都成为了人大机关参与慈善事业的一张张精美名片。

  

  活动现场,干部职工纷纷慷慨解囊,奉献出一片爱心:“慈善已经立法,作为人大机关、立法机关的一员,应该率先垂范,尽己所能,积极奉献,并自觉参与到《慈善法》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去,为我市慈善事业的推动贡献力量。”(市人大 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