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 知敬畏 守党纪 ——市纪委监委机关五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浏览次数: 作者: 陈延定、李文博 发布时间:2024-04-30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为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4月28日,娄底市纪委监委机关五支部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爱军,市纪委常委陈瑜全程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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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主题党日活动现场

会上,支部党员统一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2023》,活动严格落实支部“第一议题”学习,支部书记钟鹤为以《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 推动形成遵规守纪高度自觉》为题,为支部党员上党纪学习主题党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与会党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讨论发言,大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继续跟进学习,不断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接受党纪学习教育淬炼洗礼,在用心“学纪”中锤炼党性,在准确“知纪”中校正言行,在对标“明纪”中自警自省,在严格“守纪”中担当作为,坚决做到忠诚担当、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刘爱军就如何通过学习《条例》筑牢廉洁自律堤坝,不断提升执纪能力和水平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一是在学习党纪上要常学常新,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守纪法底线,纪在法前、纪比法严、越往后执纪越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二是在执行党纪上常严常实,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执纪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坚决不能出现“宽松软”,要做到准确、严谨、细致。三是在遵守党纪上常敬常省,坚持用《条例》严格要求自己,争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遵守《条例》的模范人、贯彻《条例》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