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出台强化人社职能助推脱贫攻坚七条措施

浏览次数: 作者: 李魁 发布时间:2017-06-15

市人社局出台强化人社职能助推脱贫攻坚七条措施


为充分发挥人社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地见效,6月5日,娄底市人社局向该市各县市区人社局,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党群工作部,市人社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及该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印发了《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强化人社职能助推脱贫攻坚七条措施》,并且明确了落实七条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实实在在拉开了人社部门助推脱贫攻坚的战斗序幕。这七条措施如下:

第一条  着力推进技能培训扶贫。积极开展技工院校技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任务;扎实开展送技能上门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技能培训扶贫基地,以职业院校为依托开展精准扶贫技能培训;全市每年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1000人,其中重点在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培训300名月嫂,并推荐工作。(责任领导:邱胜平;责任单位:就业局、就业科、职建科、人资中心)

第二条  积极推进就业扶贫。从全市扶贫信息数据库中筛选出农村贫困劳动力数据信息,逐一摸底核实,录入劳务协作平台,开展劳务输出对接。从全市每年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超过30人的用人单位中选定10家为我市贫困劳动力就业基地,并给予适当奖励。(责任领导:邱胜平;责任单位:就业局、就业科、人资中心)

第三条  着力强化脱贫攻坚的人才智力支持。积极参与省人社厅举办的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工作,免费为农村产业大户和技术骨干提供培训,以增强精准扶贫的效果,加强我市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责任领导:吴友元;责任单位:专家服务中心、人资中心)

第四条  全力促进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对特困人员的参保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户的参保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给予不低于40%的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的参保个人缴费部分通过财政扶贫资金给予不低于20%的补贴。(责任领导:梁子正;责任单位:医保科、医保处)

第五条  提高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待遇。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其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责任领导:梁子正;责任单位:医保科、医保处)

第六条  强化对全市扶贫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把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大奖惩力度,并严格兑现奖惩结果。(责任领导:梁子正;责任科室:公务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事业单位管理科)

第七条  扎实开展对口帮扶。加强组织领导,选派精干务实的帮扶工作队,督促干部职工开展好结对帮扶,细化帮扶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扶贫协作,切实帮助对口帮扶村全面脱贫。(责任领导:吴友元;责任单位:扶贫工作队)(市人社局 李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