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五个自觉”,加强财政机关政治建设

浏览次数: 作者: 陈国光 发布时间:2018-12-25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要求,做出了新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财政机关和财政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坚定“五个自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增强抵御各种诱惑和风险挑战的能力素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财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要自觉维护核心,拥戴核心。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维护和拥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财政的每一项工作,都是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治理政策的具体化,财政部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全体财政干部必须时时刻刻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尤其要强化核心意识,在思想上拥戴核心,在政治上维护核心,在行动上紧跟核心,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把经济增效、财政增收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线,把发展产业、培植财源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把引导市场、帮扶企业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持续加强重点民生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和财政支撑。

二、要自觉维护法纪,敬畏法纪。国有国法,党有党纪。党纪国法是带电的高压线,是不能逾越的红线,也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一要把法纪条规时刻记在心上。“官有所畏,业有所成”“用权不能任性,敬畏方得始终”。新时代下财政干部要做到常怀敬畏之心,在内心建立起法纪“防护墙”,学会和适应在法纪的约束与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使遵纪守法成为自觉行动,成为生活常态,成为人生指引。二要把法纪威严高高顶在头上。财政部门在政府资源分配上拥有较大的话语权,要自觉戴好“紧箍咒”,把好“权力关”,坚持公权公用,杜绝以权谋私;坚持理财为民,杜绝优亲厚友、利益输送。警惕思想上“开小差”,行动上出现“小偏差”,生活中接受“小恩惠”,在违纪违规的“小事情”上坚决不给自己“开绿灯”“留后门”。三要把法纪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慈不掌兵,义不理财”。财政干部要铭记这一古训,敢于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对资金分配、资产处置、人事调配等事项,严格以法纪为准绳,以规程为依照;对上级决策和领导指示,善于从法纪的角度做思考、提建议,促进领导科学、民主决策。财政干部要消除思想上的“隐患”,认清行动上的“风险”,学会算好自身的“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进一步增强维护、遵守法纪的自觉性、坚定性,真正做到思想警钟长鸣、纪律底线常守。

三、要自觉维护大局,服务大局。有无大局意识,反映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政治操守。作为财政干部,务必要做好以下三点:一要在深入思考中认识大局。“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某一时”。财政干部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现阶段,在宏观上,国家改革发展稳定是大局,具体到我市财政部门,市委、市政府研究部署的中心工作就是大局。二要在明确定位中服务大局。“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政职能的新定位。面对新职能、新定位,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要聚焦“加速转型、奋力赶超”战略目标,聚力“财源培植、风险防范、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基础和支柱作用。三要在摆正位置中维护大局。做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眼前服从长远。这有可能会牺牲财政部门的局部利益,干部职工的眼前利益,对此,财政干部要有胸怀、有担当、有作为,自觉摆正位置,把部门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联系起来,个人利益与民生福祉联系起来,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联系起来,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市委、市政府分忧担责。

四、要自觉维护公权,用好公权。习总书记强调指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财政干部要自觉维护公权,用好公权,做到“公权要姓公、公权要出工,公权要用功”。公权要姓公,不能乱作为。拿人一分钱财,就降低一分威信;破除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谋取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财政干部要划准公私警戒线,始终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公权要出工,不能不作为。乱作为,是贪政、是劣政;不作为,是懒政、是怠政,在当下,是更让老百姓痛恨的现象,是党政干部更应该警醒和戒除的行为。财政机关要自觉抵制懒政怠政,积极干事、主动谋事、大胆管事,把功夫放在热忱服务上级、服务群众上,放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上,放到解决实际问题、谋划具体工作上,少喝功夫茶、少涉娱乐圈,实心实干,巧干快干,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推全市财政改革发展献计出力、吃苦在前。公权要用功,不能假作为。要有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用心、用情、用功抓好本职工作,坚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坚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对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一件一件去抓,一项一项推进,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落地就要生根,开花必有结果。

五、要自觉维护形象,建树形象。财政干部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在提升自我形象的同时,自觉维护财政部门形象。一要会谋事。适应新时代对财税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一专多能”,加强多方面的能力培养,做到既熟悉本职工作,又熟悉全局工作,对财政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做到“腹中有货、心里有数、手上有招”,不断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二要能干事。既要依规依程做好日常履职,更要勤于思考、改进工作,尤其在政府采购、投资评审、投资监管等问题上,要有创新的办法、务实的举措。要本着对市委、市政府负责,对娄底发展负责,对百姓负责的态度,切实把财政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出实实在在的成效,在健康美丽富饶祥和新娄底建设伟大实践中,增添更多“财政元素”,体现“财政声音”,彰显“财政责任”。三要好共事。要珍惜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缘分,彼此多包容、多担待,处处有容人的气度、容事的雅量,不因个人恩怨、一时情绪而影响大局。要把全部精力放到谋发展、想大事上,多搭台、少拆台;多奉献、少索取;多补位、少内耗,努力把市财政局机关建成集团作战的“大本营”,谋事创业的“大舞台”,互相关爱、彼此宽容的“大家庭”。四要不出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廉政和作风建设无论如何强调都不过份。财政干部一定要明敬畏、知荣辱、守底线,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既要做好事,又要不出事。(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