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车在阳光下行驶

浏览次数: 作者: 罗宇 发布时间:2016-01-22

  让公车在阳光下行驶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公布,2015年全国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328起,处理3669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951人。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被查处最多,高达7153起,处理8891人,党政纪处分4250人。由此看来,如何规范公车使用,让公车在阳光下运行,成为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的重要问题。

  

  长期以来,面对广受非议的公车私用私驾问题,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一再强调“不得公车私用,并接受社会监督”。可是,单单笼统地发文强调“禁止公车私用”,收效甚微。一些人对公车私用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尤其是在节假日里,公车私用现象频繁发生。究其根源:一是官本位思想还在作怪,认为配备公车是地位和身份的象征,并非发放公务用车交通补助所能解决,阻力很大;二是监督制度还很欠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领导干部一方面享受公务用车交通补助,一方面公车照坐不误。对这一现象鲜有公开查处;三是改革观念还不到位。很多公务人员把公车交通补助当作一种福利,需要使用时,总觉得是拿自己的钱去办公事难见其初衷。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明确“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如何让公车在阳光下运行,笔者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应当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各地区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发生;二是应当积极制定公车改革方案。各地区应继续强化公车改革工作,及时将公车改革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遏制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三是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管力度。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对公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加强对违规配置使用公车的责任追究。要把公车配置使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严肃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大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主动、搞变通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限期整改;对有令不行、我行我素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让所有的公车都在阳光下行驶。(嘉禾县纪委 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