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惠安:着力打造非公党建“标准配置”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19

  福建惠安:着力打造非公党建“标准配置”

   

   

  近日,福建省惠安县率先出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规定》,从组织设置、主要职责、作用发挥、党员队伍、党务干部、党群共建、工作保障等方面对全县非公企业党组织“标准配置”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提升非公党建规范化水平。

   

  配齐“核心元件”。按照“三个有利于(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原则,拓展单独组建、挂靠组建、村企联建、企企联建等组织设置模式,灵活采取行业统、企业带、属地辖等方式进行管理,不断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实行党员“双向培养”,实施企业精英人才入党工程,落实发展党员群众测评制、责任追究制等机制,完善流动党员“一方为主、接续培养、两地考察、互相衔接”做法,确保党员队伍结构优、质量高。实施党务干部“多样化选、规范化管、专业化训、制度化励”培养模式,采取企业内聘、社会招聘、机关选聘等办法,推进党务干部职业化建设。

    

  优化“运行程序”。按照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要求和“双强六好”目标,立足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等职责,推行“五共(管理共抓、发展共谋、和谐共促、文化共建、人才共育)”运行体系。建立党组织和决策管理层共建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围绕企业发展及党建工作任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制定管理目标、讨论责任分工、实施工作考评和落实奖惩措施,协商解决各类问题,形成推动企业发展的工作合力。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班子成员联系人才等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和科学的人才管理使用、考核奖惩等机制,为企业营造和谐健康的良好环境。

    

  升级“驱动设备”。健全工作领导体系,将非公党建工作纳入镇村党组织书记专项述职和“三级联创”重要内容,推动责任落实常态化。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选派懂党务、通经济的县乡干部到企业挂职服务,发挥宣传组织、联系服务、协调指导作用,促进企业经营和党建协调发展。落实“财政拨助、党费补助、企业资助”党建经费筹集“双保障”机制,实行“3+2”经费保障办法,即对新组建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由县党建经费、县管党费、乡镇党委各补助1000元共3000元;对已建党组织的企业,每年由县财政提供2000元活动经费补助,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

    

  精选“应用软件”。按照“企业需要、业主认同、员工拥护、党员欢迎”原则,围绕促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创设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标杆线等载体,开展党员岗位竞赛、技能比武、结对联系困难职工群众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健全党群工作一体化机制,把群团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体系,实施“四同五统筹(党群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统筹阵地场所、设施设备、工作力量、工作经费、开展活动)”,形成资源共享、经费共用、活动共办的工作格局,实现党群企同频共振、同向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