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检查组对我市综治工作和绩效工作进行考评

浏览次数: 作者: 聂绍德 发布时间:2015-11-10

  省司法厅检查组对我市综治工作和绩效工作进行考评

   

   

  10月26日至28日,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处长孙浩波率队一行6人到娄底检查考评综治工作和绩效工作。

  

  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娄底市司法局、双峰县司法局和新化县司法局的情况汇报,认真检查了各单位的台账资料。并深入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娄星区社区矫正中心、双峰县司法局石牛司法所、涟源市司法局六亩塘司法所和新化县司法局上梅司法所及部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检查考评工作。

  

  28日上午,检查组向娄底市司法局反馈了检查工作情况。检查组对我市2015年以来的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建议。检查组认为娄底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成效明显,亮点纷呈。主要体现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效明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化解了大量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体现了娄底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职工勇于担当、创新发展的精神,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探索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路子;法律服务监管严格、规范,尤其是涟源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扎实、普及面广,具有在全省推广的经验价值;法治宣传工作成效明显。

  

  孙浩波处长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要大力推广新化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经验,推进“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要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在乡镇、村撤并过程中要及时调整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二是要扎实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把司法所建设成推进法治建设的一线阵地。要搞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充实司法所的工作力量。三是要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一乡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满足人们群众基本的法律服务需求。四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市司法局 聂绍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