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3

  娄底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决定任命李荐国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李荐国副市长为娄底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4月2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任命李荐国为娄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李荐国副市长为娄底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决定2015年5月7日至8日召开娄底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春阳主持会议,副主任肖有胜、赵应良、刘宏业、颜桂兰、龚彧、陈明华、杨金含和秘书长袁跃进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新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芳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钟楠修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易鹏飞同志辞去娄底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任命李荐国同志职务的议案》和《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李荐国副市长为娄底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议案》。

   

  易春阳分别就易鹏飞、李荐国职务任免的情况作了说明。

   

  经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接受易鹏飞辞去娄底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李荐国为娄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李荐国副市长为娄底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娄底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2015年5月7日至8日召开娄底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并审议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异动情况的报告以及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