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大副主任赵应良调研中心城区“禁燃”工作

浏览次数: 作者: 黄美春 发布时间:2016-01-07

娄底市人大副主任赵应良调研中心城区“禁燃”工作 

  

  

  1月5日下午,娄底市人大副主任赵应良率城环委相关领导,调研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市禁燃办、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娄星区、经开区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会。 

  

   

  

  赵应良到城管局调研中心城区禁燃工作 

  

  座谈会上,市城管局局长、市禁燃办常务副主任谢万春介绍了前段禁燃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建章立制、高位推动。9月上旬,市人民政府正式颁发了《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娄底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娄底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带头落实在娄底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的通知》。成立了以市长李荐国任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 2015年9月15日召开了600多人参会的全市动员大会,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工作责任状。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禁燃工作由娄底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娄星区、经开区为禁燃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按照法律规定市公安局为禁燃工作的执法责任主体。其余责任单位履行职能范围内的禁燃职责。三是扎实稳妥、全面推进。相继开展了媒体宣传、阵地宣传、社会宣传和主题宣传,全市上下真正将禁燃工作政策精神贯彻到每家每户,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全市广泛关注、主动参与的舆论氛围。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市本级建立了执法人员、环卫保洁人员两个巡查监管信息工作体系,实行交叉联动巡控机制。娄星区、经开区建立了办事处、社区、小区、楼栋四级信息员工作体系,责任到区域、到人。明确将禁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的内容,作为文明单位创建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小区五级禁燃工作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各职能部门以及所有责任单位均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禁燃责任,形成市区联动、部门互动、全民发动的强大合力。集中整治期间,各责任主体均建立了指挥协调、宣传教育、巡查监管、执法处罚和督查考核五个体系。实行“5加2”、“白加黑”24小时“三班倒”全天候巡查监管和执法处罚工作制。市、区城管执法系统全员上阵,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实行坐镇指挥,分片负责。截止到12月30日,共有效劝止燃放行为235起,查处违规燃放行为8起。出台了《娄底中心城区禁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考核办法》,9月到12月,市政府督查室、市禁燃办联合开展多次集中督查,编发了3期督查通报。市长李荐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建平,副市长石超刚、尹华凯,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前明等领导多次现场督查和调度禁燃工作。召开相关会议,解决实际问题,人员、经费得以保障,有效促进了禁燃工作的顺利开展。 

  

  赵应良充分肯定了禁燃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要求,下一步工作中要巩固宣传成果、完善信息网络、压实各级责任、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处罚和问责、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强力推动禁燃工作高效开展,将娄底打造成一个没有硝烟的城市。(娄底市城管局:黄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