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迎“国检”动员大会精神全力做好中央文明办对我市创文测评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14

娄底市直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娄直创文办〔2016〕8号


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迎“国检”

动员大会精神全力做好中央文明办对我市

创文测评工作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

中央文明办2016年度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在即,12月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懿文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迎“国检”动员大会,会议指出了我市当前创文工作中的责任传导和执法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和差距,要求针对问题,精准发力,坚决打好打赢迎“国检”的攻坚战。根据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创文工作是系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市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严格对照2016版《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迅速开展一次自查整改,确保40类实地测评点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都有领导和专人负责,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市直创文办将向单位发督办函,并报市创文办通报和追责,市创文办已联合有关部门成立专门的督查问责组开展工作。

二、要深化宣传宣教。各单位要迅速开展创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召开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并教育家庭成员在民意调查时积极配合,展示文明素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正面反映城市的变化,以及“创文”带来的实惠,杜绝回避、拒见、拒答,甚至阴阳怪气、做反面回应的现象发生。同时,要充分利用各单位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深入开展创文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

三、要抓实专项整治。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突出抓好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执法、“五小”行业综合治理、交通秩序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等四项基础性工作。 各独立院落文明卫生责任单位要切实搞好院落文明卫生整治。   

四、要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各窗口行业单位要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投诉。特别是要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各窗口单位要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制作张挂“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


娄底市直机关创文办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