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10

一、单位职能职责:

市直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二)指导市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三)负责综合指导市直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四)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稳定等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五)负责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正副书记任免、考核和培训工作。

(六)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制定加强有效监督的措施和办法。了解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部、办、委、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

(七)领导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纪工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查处有关党员干部违纪的问题,审批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八)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的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

(九)负责管理市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直工委下设市直纪工委、三个职能部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一)市直纪工委(市纪委的派出机构)    负责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查处、审理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案件;按照审批权限,决定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处理来信来访工作。(二)办公室    负责提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结合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改进机关党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工委综合性文件和领导综合性讲话稿的起草;负责综合和反映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情况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市直工委重要决定、决议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协调工作;负责本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承办秘书事务、会议组织、保卫、保密以及财务、干部人事和劳资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文书档案、后勤服务、文印及小车的调度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老年体协工作。(三)组织部    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坚持党的组织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承办市直机关党组织正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和党组织设置的审批;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负责做好市直机关党员发展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负责管理局处级党员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对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党费的收缴、管理,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四)宣传部    负责市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和党的宣传工作;抓好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指导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市直机关党员群众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负责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的综合指导、检查和评比工作。 

三、关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娄底市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收入为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市直机关党员培训、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市直机关群团活动、中心城区文明院落创建经费、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纪检办案、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建设扶贫等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收入预算数291.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数291.49万元,其中: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76.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4万元。

四、关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49万元。

五、关于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91.49万元,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行政运行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73.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12万元,其中办公费28.95万元、邮电费2.15万元、印刷费19.4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15.85万元、培训费21.76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4万元、福利费2.11万元,主要用于党员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市直机关群团活动、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纪检办案、建设扶贫、中心城区文明院落创建、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巡查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15.14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 3.5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零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零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 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零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元。

七、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 2017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一)收入预算。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291.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29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76.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4万元。

九、关于 2017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49万元。其中: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76.35万元,住房保障15.14万元。

十、关于 2017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1.49万元。其中: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76.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4万元。


附表:附表: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参考表格


2017市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xls


                                 市直机关工委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