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考评指标》修订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4

中共娄底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

娄直工通〔2017〕14号



关于印发《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考评指标》修订版的通知


市直各基层党组织:

    《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考评指标》(娄直工通〔2016〕21号)通过一年来各基层党组织的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推动了标准化建设。结合前段实践情况,为进一步增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印发《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考评指标》修订版,并提出如下意见:

    1、标准化建设考评每年一次。工委直属各基层党组织在自评基础上,由工委组织进行考评;其他各基层组织由工委直属党组织进行考评,并上报考评结果,工委抽查。

    2、年度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且无否决情形为标准化建设“达标”,95分及以上且无否决情形为标准化建设“先进”。先进基层党组织必须在95分以上的基层党组织中产生。

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标准化建设标准》

2.《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标准》

3.《(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标准化建设考评指标》

4.《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指标》


                 

 中共娄底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娄直工通〔2017〕1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