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娄底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最美文明交通劝导员”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08

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娄创管办〔2017〕33号


关于印发《娄底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最美文明交通劝导员”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市直各单位:

《娄底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最美文明交通劝导员”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创管办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创管办

2017年9月4日



娄底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最美文明交通

劝导员”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文明劝导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弘扬社会正能量,表彰文明交通劝导员在创文管卫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市创管办、市直机关创管办拟在市直机关开展“最美文明交通劝导员”评选活动。

一、参评对象

市直各单位的文明交通劝导员,可以是党员、团员、入党积极分子。

二、参评条件

(一)参评对象热爱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二)参评对象自身素质优良,有良好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公德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三)参评对象今年以来累计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不少于8次,无迟到、早退、缺勤,按要求穿戴文明劝导装备、站姿挺拔、态度和善、语言和蔼,劝导文明、认真履职。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敢于、善于及时劝导制止;

三、活动组织

(一)发动申报阶段:9月5日至11月10日。市直机关文明劝导各牵头单位举办1场专题讲座,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业务知识宣讲和培训。动员发动市直机关文明交通劝导员踊跃参与“最美文明交通劝导员”评选活动。按每个牵头单位2人的名额,提出初评人选及事迹材料(800字以内),由牵头单位组织初审后,向市直机关创管办申报。集中申报时间为11月6日至11月10日。

(二)评选公示阶段:11月13至11月28日。由市直机关创管办组织考核评审组,通过现场考察、走访调查、资料评审、公众评议(微信)等方式进行,评选“最美文明交通劝导员”、“最美文明交通劝导员”提名奖各若干名报市创管办审定后,公示一个星期。

(三)表彰奖励阶段:11月19日至12月8日。评选结果确定后,市创管办、市直机关创管办将组织表彰奖励。对获奖人选将给予物质奖励,并在娄底日报、娄底电视台、娄底新闻网、娄底机关党建网进行广泛宣传。评选结果纳入创文管卫年度考核,获奖人选和提名奖人选分别给所在单位适当加分。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市创管办、市直机关创管办将加强对“最美文明交通劝导员”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市直机关文明劝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认真组织实施。

(二)深入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采取会议、简报、宣传栏、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最美文明交通劝导员”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要求,及时报送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推介工作典型与先进经验,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支持、参与评选活动,大力营造全民参与、共创文明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审核把关。开展“最美文明交通劝导员”评选活动是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员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创文管卫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对参评人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准确。 

市直机关创管办联系人:李阳、彭彤

联系电话:8238558   17711689965


娄底市创管办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