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第二届“满城都开文明车”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02

娄底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深入推进第二届“满城都开文明车”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市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第二届“满城都开文明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扩大中心城区“满城都开文明车”活动成效,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来,通过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满城都开文明车”活动,积极倡导广大驾驶员文明驾驶,切实增强驾驶员及全市人民的文明交通意识,维护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18年3月1日一12月3 1日。

三、活动步骤

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8年3月1日至3月底)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第二届“满城都开文明车”活动的通知》(娄创管办[2017]34号)、《关于做好“文明交通低碳出行”工作的通知》(娄创文办[2016]16号)文件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市直单位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会同各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积极参与到第二届“满城都开文明车”中来。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20l8年3月底至12月中旬)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活动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交通运输服务行业窗口单位(出租车、公共汽车)等城市交通重点领域驾驶员参与活动,形成由点及面、示范带动、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总结活动中的特色和亮点。市文明办将对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指导,对督查结果进行及时通报。

第三阶段:考评验收。(2018年12月中旬至12月底)

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活动情况的收集、综合和总结工作,市文明办将对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根据组织领导、工作措施、活动成效等内容进行量化计分、整体评价、通报表彰。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开展“满城都开文明车活动”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交通文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具体行动。各地各单位要将思想统一到活动的安排和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活动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周密的宣传报道方案,通过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版、专题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介正面典型,及时曝光反面案例,打造强大宣传声势,形成崇尚文明驾驶、争当文明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出行,摒弃车窗抛物、乱停乱放、乱闯乱撞、乱鸣乱行等各种不文明行为,全面提升全市交通文明水平。

(三)加强协调,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协调调度,形成参与积极、履责认真、配合到位、凝成合力的工作格局。对活动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要结合各自实际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融入日常工作,着力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中心城区示范引领、党员干部全员参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生动格局,确保活动落细落小落到实处。

(四)加强保障,夯实基础。对活动开展必要的经费开支,各级财政要给予支持。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活动的图文、影音等资料的归集、存档工作。市文明办、市创管办将本次活动全程纳入2018年全市创文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并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核、验收、评比、通报。



娄底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