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文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05

  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娄底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文件

   

  娄创文办〔2015〕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文工作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

  

  中央文明委对我市的全国文明城市首次测评即将开始,为确保我市首次测评达标,根据12月15日市创文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市直机关进一步加强创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创文宣传力度。市直机关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宣传横幅、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立体宣传,要确保创文宣传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全覆盖、无盲区,确保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对创文工作知晓率达到100%。

  

  二、进一步做好文明劝导工作。10月20日以来,在11个牵头单位的深入发动下,市直机关共有123个单位1400多人参加文明劝导行动,各主要路口的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善,促进了市民文明素质的养成。但还存在部分路段文明劝导员没有按规定时间到岗,未按要求着装,未积极开展劝导工作或组织不严密等问题。为确保完成中央文明委对我市的全国文明城市首次测评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加劝导人员,延长劝导时间,提升劝导水平,扩大劝导范围,结合各交通路口的实际情况,开展机动巡查劝导,切实把文明劝导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做好控烟禁烟工作。市直各单位要统一无烟环境布置,在办公室、会议室、走廊、楼梯、卫生间、厕所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张贴禁烟标志,明确控烟劝导员。室内禁止设吸烟区,禁止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开展控烟知识宣传,设立控烟宣传栏,开展控烟健康教育讲座,确保干部职工控烟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四、进一步做好文明院落创建工作。在中心城区有独立院落的市直单位,要严格按照《娄底市中心城区“文明院落”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娄创文办〔2015〕2号)的标准和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基础设施,规范院落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主题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扎实做好今年年底的首次“文明院落”评选工作。

  

  中央文明委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组来我市时间为12月20日至23日左右,上述各项工作请各单位务必在12月2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深化,扩大成果。

   

  

  

  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娄底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