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直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26

  中共娄底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

  

  娄直工通〔2015〕54号

  

 

 

  

  市直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文明劝导情况通报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创文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10月20日以来,市创文办、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慈善志愿者协会联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在中心城区11个主要交通路口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劝导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在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领导和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前段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都由领导挂帅,及时落实人员,有的领导亲自参加劝导,有的领导经常到现场督查,为劝导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深入发动,人员到位。在11个牵头单位的深入发动下,市直机关共有123个单位1400多人参加,保证了劝导活动的持续开展。三是认真履职,效果明显。大部分文明劝导员都能在规定时间内上岗,按统一要求身穿红马甲,佩戴“文明劝导员”帽子和袖标,配备小红旗、口哨,主动配合、协助交警,劝导所在路口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引导市民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后,各主要路口的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善,促进了市民文明素质的养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活动的持续和天气变冷、雨雾增多,部分交通路口、劝导人员出现松懈现象。特别是11月下旬以来问题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路段文明劝导员没有按规定时间到岗,有迟到早退甚至缺岗现象,以致有的路口有的时段无人值守劝导。据了解,有的是值班人员因参加会议而未及时作出调整,有的是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而疏忽,有的是值班人员特别是单位之间交接脱节。二是上岗人员未按要求着装。有的没有穿红马甲,有的未佩戴红帽子、红袖章,有的未拿小红旗、口哨,有的劝导点没有插大红旗,缺少明显的劝导标志,影响了文明劝导的效果。三是部分文明劝导员虽然到岗,但没有积极开展劝导工作,或者自身言行未能示范做榜样,有的站在路边观光,有的在一起聊天,有的在抽烟、看手机,乱扔乱吐,有的双手不离开口袋,有的对不文明行为没有及时劝导,有的对需要协助的老人、小孩没有提供及时帮助,群众反映形象不佳,存在形式主义。四是有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没有严密组织,没有督促检查落实。

   

  三、下段工作措施

   

  上述问题,希望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文明劝导负责人和联络员要认真总结回顾本单位前段的文明劝导工作,表扬先进、鞭策落后。组织好本单位干部严格按规定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岗。按统一规定身穿红马甲,佩戴红帽子、红袖章,手执小红旗、口哨,并在劝导点插上大红旗。到岗后服从现场交警指挥,以文明言行示范引领市民,做好文明劝导工作。活动期间,除遇到暴雨或暴风雪等恶劣天气可离岗躲避外,不能以天气原因缺岗,确保活动有始有终,取得实效。

   

  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创文办将对文明劝导活动进行不定期督查,活动结束后根据督查结果奖优罚劣,并纳入绩效考核创文指标体系。

   

  娄底市直机关工委

   

  2015年11月25日

  

  

  

  

  

  

  

  

  抄送:市创文办

 

  中共娄底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