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娄底市委关于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意见
中共娄底市委关于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意见
(2015年9月18日)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全市党员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现就从严管理党员队伍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发展党员
1.严格坚持标准和程序。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四制”(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制),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入党”。
2.优化党员队伍结构。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在非公有制企业,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接受农民工入党申请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教育、培养、考察责任,在接收他们为预备党员前,应征求流出地或原单位党组织意见;在农村,要着力解决党员队伍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注重在80后、90后优秀青年农民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在村组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会员和大学生村官中发展党员。继续做好在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组织等知识分子相对集中地方的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
3.严肃党员发展工作纪律。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严格党员教育
4.抓好党务工作者队伍培训。重点抓好乡镇(街道)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业务培训,市里抓好示范培训,县市区抓好全面轮训,每两年进行1次集中轮训。市直机关工委、市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者和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培训。
5.加强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分级分类抓好各领域各行业系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冬春训,确保培训全覆盖。对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采取流动办学、远程教育、送教上门等方式组织学习。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把“互联网+”引入党员教育管理,开办网络党校、网上课堂,用好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载体,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水平。
三、从严管理党员
6.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坚持执行“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每年要组织党员听1~2次党课,对党员进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定期到基层党组织讲党课,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每年评选一批优秀党课。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点评、群众测评等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结果及时公布,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要建立主题党日制度,基层党组织每月确定一天作为主题党日或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进行党性教育或开展设岗定责、志愿服务、联系群众等活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主题党日或党员活动日进行。
7.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全面推行有职党员挂牌亮身份、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制度。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活动。实行村(社区)党员干部坐班值班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周末和节假日也要安排l一2名村(社区)干部轮流值班。规范村(居)干部用权行为,健全和落实村(社区)干部“小微权力清单"。
8.加强党员档案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深入开展以“党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组织”的“双找”活动。对党员组织关系全面梳理排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健全党员管理台账,确保每名党员都能有效纳入党组织管理、参与党组织活动。健全农村党员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农村党员档案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县乡两级建立党员电子档案。规范和完善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9.全面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全面推行农村(社区)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将党员接受教育培训、参加党的活动、承诺践诺、设岗定责、为民办实事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实行全程纪实,每季度向群众公布一次。党员全年累计积分要在党员民主评议会上进行通报,作为党员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大优秀共产党员宣传表彰力度,市县乡三级设立党内帮扶资金。
10.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党员“出口”,完善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通过积分管理、民主评议、专项整治等措施,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尤其对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不发挥党员作用、不服从组织安排、道德品质低劣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严格进行处置。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原则坚定、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审核严格。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
11.加强党员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四风"整治,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市县乡上下联动机制,市、县党委分别成立由纪检、组织、政法、审计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治理小组,畅通举报渠道,定期开展集中行动,及时处理涉黑涉恶、参与“三强"、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挟私报复、侵害群众利益、侵占公共财物、组织煽动群众上访闹事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党员。
四、落实从严管理党员责任
12.明确责任主体。党支部对从严管理党员负直接责任,负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对党员队伍状况和党员管理工作要经常性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予充分保障。要把从严管理党员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总结推广从严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3.严肃追究问责。对党员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要列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对在党员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要通报批评、及时整顿,对其负责人要追究责任、及时处理。
(此件发至县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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