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娄底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30

  娄直工通[2015]42

  

   

  关于切实做好娄底中心城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娄星区直机关工委、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工委、万宝新区党群工作部: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禁燃决定和《娄底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娄禁燃办[2015]2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为切实营造娄底中心城区禁燃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现就市直机关、娄星区直机关、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禁燃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协助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到位

  市直机关、娄星区直机关、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各级党组织要把禁燃宣传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协助作用,积极主动协助各地各部门党组(党委),按照市中心城区禁燃办的要求,认真制定好实施方案,强化人员、经费保障,层层动员,广泛发动,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中心城区禁燃宣传工作各项任务。

  二、强化示范带头,争当禁燃宣传工作先锋

  市直机关、娄星区直机关、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禁燃宣传工作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表率意识,自觉增强文明意识,争当禁燃工作宣传员、文明行为示范员、不良行为劝导员,以自身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周围群众。

  三、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禁燃宣传工作效果

  市直机关、娄星区直机关、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禁燃我先行、干部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同时,要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采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电台等多种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禁燃宣传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报送市直机关工委(邮箱:ldszjggw@163.com)。

  市直机关、娄星区直机关、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市直工委将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在娄底机关党建网通报。

   

  娄底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015922

  中共娄底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92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