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直作通〔2015〕1 号
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巡查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巡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落实。
中共娄底市直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巡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 “九项规定”及市委相关文件精神,促进市直机关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根据娄办〔2015〕25号文件及市委、市纪委等相关文件精神,市直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作风建设巡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巡查目的
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督促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作风不实、形象不好、纪律不严、精神不振、为政不勤的“庸、懒、散、拖”等突出问题;督促建立作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办事效能,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巡查对象
所有市直单位办公场所、办事大厅及服务行业窗口单位。
三、巡查内容
(一)上下班情况
1、是否按时上下班,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2、上班期间是否在岗,不在岗人员是否履行了相关报告和审批手续;
3、上班期间是否不务正业,吃东西、串岗、闲聊、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逛淘宝购物、观看影视及其他不当视频、玩手机等;
(二)工作日中午饮酒情况
(三)进出娱乐场所情况
是否用公款消费,进出歌舞厅、茶楼、酒楼、洗浴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四)公车管理情况
是否有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现象,节假日公车是否定点封存(查制度、实地查看);
四、组织领导与巡查分组
(一)设立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市直机关纪工委(市委市政府大院2102室,电话:8238708,邮箱:loudiszfb8238708@163.com,)由纪工委书记担任主任,副书记担任副主任。
(二)设立巡查组和抽查组。市直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随机抽查组1个;巡查组7个,每组设组长1人、成员2人,每组市直机关工委安排1人担任组长或成员。
1、随机抽查组:
组 长:张跃军 工委调研员
副组长:谢辉泽 纪工委副书记
成 员:陈拥军 纪工委副团职干部
成 员:李 阳 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陈 旭 纪工委副科级干部
2、巡查组。由市直机关工委部分人员、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及市直单位部分纪检干部组成巡查工作人员库,以随机方式抽取人员组成巡查组,确定巡查范围,每半年抽取决定一次。
(三)巡查对象编组
第一组巡查单位(17个)市委办 政府办 市国家保密局 市委督查室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地方志办 无委办 市委政研室 市信访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贸促会 市民宗局 市工商局 市卫计委(市计生协会)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第二组巡查单位(17个)市纪委(市监察局) 市直机关工委 市委讲师团 市台办 市妇联 市委统战部(市社会主义学院) 市统计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金融办 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娄底调查队 市发展研究中心 ) 市民政局 市人防办 市档案局 市环保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第三组巡查单位(17个)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团市委 市610办 市委党史办 市委市政府接待处 市编办 市科技局 市农业委 市经信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市审计局 市科协 市文联 市侨联 市残联 市林业局
第四组巡查单位(17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及各专门委室 市政协工作机构及各专门委室 娄底宾馆 市工商联 市国资委(市公交总公司) 市委老干部局 市蔬菜局 市移民局 市水利局 市气象局 市农机局 市教育局 娄底广播电视大学 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 市检察院 市商务粮食局 (市投资促进事务局 市不良资产处置公司) 市烟草局
第五组巡查单位(17个)市委党校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总工会 娄底日报社市 文体广新局 市广播电视台 市文物管理处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市电视发射台 市新华书店 市食药监局(市药监所) 市红十字会 娄底电业局 市盐务管理局 市畜牧水产局 市供销合作联社
第六组巡查单位(17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公安局钢城分局 市中心医院 市财政局 市疾病控制中心 市卫生监督所 省邮政娄底分公司 中国电信娄底分公司 中国移动娄底分公司 中国联通娄底分公司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娄底军干所 市妇幼保健院 市第一人民医院 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中医医院 市水文局
第七组巡查单位(17个)市住建局 市城投集团 市规划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质监局 市房地产局 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 市环卫处 市风景园林管理处 市城管支队 市交通运输局 市邮政管理局 市交通质监处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市海事局 中石化娄底石油分公司 中石油娄底销售分公司
五、工作要求与纪律
1、明确责任范围。本方案所列巡查对象(包括其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巡查内容均应纳入巡查范围。
2、认真履行职责。
①每半年抽取决定一轮编组对应关系,每组由组长指定一名联络员,由联络员负责到办公室领取巡查相关器材和巡查证,巡查完后要及时收回,巡查相关器材和巡查证的使用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②每轮定期不定期巡查不少于3次(每季度定期巡查1次,每半年不定期巡查1次以上),每次巡查不少于2天,遇节日、重大工作进行临时巡查;
③发现违纪行为,应当取证(视频或照片,或当事人签字登记表),对发现的问题不向外泄露;
④提出处理意见;
⑤每天巡查结束后将当日情况报办公室(表格、书面材料、视频资料)。
⑥各组组长对巡查工作负责,如实报告巡查情况,巡查意见不统一应当注明。
3、严格遵守纪律。
①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服从组长指挥,严格有关保密规定;
②重事实,讲证据,查实问题,将发现问题上报办公室后,方可与被查单位有关负责人沟通;
③言行文明,不盛气凌人,执行纪律不放任不管;
④廉洁自律做表率,不吃请、不收受红包和礼品。
4、巡查组将巡查情况书面报办公室汇总后,办公室3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拟出通报文稿,报领导小组审定,视情况作出书面通报,约谈单位领导、媒体曝光、上报移送、立案查处等处理。
5、被巡查单位要认真对待巡查组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作出相应处理并在通报(曝光)后一个月内报告处理结果。
6、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三严三实”教育,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按照“走在前列、树立标杆”的要求,扎实抓好本单位作风建设。要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树立机关良好形象。要建立激励和制约惩诫机制,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共产党员成为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中共娄底市直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