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直机关工委2015年部门预决算说明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30

  娄底市直机关工委2015年部门预决算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中共娄底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市委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二)指导市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三)负责综合指导市直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四)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稳定等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五)负责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正副书记任免、考核和培训工作。

  

  (六)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制定加强有效监督的措施和办法。了解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部、办、委、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

  (七)领导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纪工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查处有关党员干部违纪的问题,审批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八)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的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

  

  (九)负责管理市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娄底市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收入为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市直机关党员培训、基层党员和党务干部培训、市直机关群团活动、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纪检办案、建设扶贫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收入预算数243.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支出预算数243.98万元,其中: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32.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9万元。

 

  1.基本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174.24万元,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31万元。)

 

  2.专项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69.74万元,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工作专项支出49.74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群团活动、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纪检办案、建设扶贫等;教育支出专项 20万元,主要用于党员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等方面。)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 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零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元。

 

  附表: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5年娄底市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市直机关工委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