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稳步推进中心城区禁燃工作

浏览次数: 作者: 黄美春 发布时间:2015-11-13

  我市稳步推进中心城区禁燃工作

   

   

  11月12日上午,娄底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娄底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考核办法》和《娄底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方案》,同时对当前禁燃主要工作进行了调度。市禁燃办常务副主任、市城管局局长谢万春主持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禁燃办主任朱前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娄星区、经开区等20多家禁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考核办法对禁燃区内所有单位分A(实施主体单位)B(主要责任单位)C(重要责任单位)D(相关责任单位)四类进行,分类考核,每类单位制定了考核计分细则,采取日常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年终考核90分以上的单位实施奖励,对80分以下的不合格单位全市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考核结果同时纳入全市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2015年12月1日起,娄底中心城区禁燃区内正式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确保工作成效,市禁燃办将组织相关单位从2015个12月1日至2016年2月底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集中整治行动秉着“分块负责、市区联动”的原则,按照娄底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责任范围划分,由市城管执法局、娄星区、经开区三个责任主体分别牵头组织实施。整治期间,各责任主体要建立指挥协调、宣传教育、巡查监管、执法处罚和督查考核五个体系。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查监管和执法处罚,科学合理安排人员力量,确保整治效果良好。

  

  会议还就当前的主要工作进行了调度。朱前明强调:一是要继续搞好宣传发动,娄星区、经开区和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做细、做实,深入每家每户发放宣传手册,并登记在册。二是要做好禁燃区内销售网点的退出工作,按照市领导批示,采取“依法关闭、有序退出;疏堵结合、有情操作;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的办法,11月30日前全部退出到位。三是要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市禁燃办督查组要强化考核措施、细化考核办法,深入基层一线,重点对宣传手册入户发放和门店退出工作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市城管执法局 黄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