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和文明过不去

浏览次数: 作者: 段汉中 发布时间:2016-09-06

  别和文明过不去

   

   

  笔者先后两次参加市里部署的文明劝导行动,站在人来车往的十字路口,劝阻那些过马路时闯红灯的行人。站的时间长了、劝阻的人次多了,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那些无意间闯红灯的人,只要一劝阻,马上就能改正,很多人还会对我们这些心怀好意的“志愿者”说声对不起。但是,那些大摇大摆闯红灯的人,无论我们怎么规劝也徒劳,他装作没听见,或者向我们露出不屑一顾的眼神,然后扬长而去。

  

  出于一种不很友好或者干脆说是阴暗的心理,我把前者归为“文明有礼的娄底人”,把后者定性为与文明过不去的人。之所以说过不去,是因为这些人并非不知道闯红灯是不文明的行为,而是自视太高,也许还把自己定位为有文化、有素养的“心理强势”群体。既然是强势群体,当然就可以大行不顾细谨了。

  

  想一想,我们周围类似这样与文明过不去、与文明死拧的人还真不少。且不说排队加塞、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传统”的不文明行为,就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出现的“新型”不文明现象也大量存在。“路怒族”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你说他们不知道开霸王车、斗气车不文明甚至违法吗?他们知道。但就是控制不了,“强大的内心”可以让他们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因为利益结构调整、社会矛盾凸显,一些弱势群体在表达诉求时也出现了不文明甚至违法乱纪的现象,这也是值得警惕的。

  

  文明向后退一步就可能变成野蛮,野蛮向后退一步就可能变为罪恶。要阻止文明滑向野蛮、野蛮沦为罪恶,办法很多,教育、劝导就是很好的办法。但是,对那些根本不把文明放在眼里、存心与野蛮甚至罪恶为伍的人,适度惩戒才是最重要的。写到这里,我又想到了贪官的忏悔。很多贪官身陷囹圄了就把原因归为平时学习不够、法纪意识淡薄。看到类似的言辞,我总是嗤之以鼻。难道,贵委一省之长、一市之长、一局之长的你,连罪与非罪的界限都不清楚吗?不。只是与有意闯红灯的行人一样,没把法纪放在眼里罢了。那么,对这样的人、对这类群体,仅仅劝导是不够的,该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就要上升到法律层面。

  

  有句广告词说得好,文明向前迈一小步,社会就能前进一大步。既然如此,我们何必存心与文明过不去呢?请及时收住迈向红线、底线的脚吧,为了这个社会更加美好。(市工商局 段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