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中心城区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收运工作

浏览次数: 作者: 周建军 发布时间:2016-07-22

  娄底中心城区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收运工作

   

   

  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后,城市环卫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整体提升。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工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市城管执法局近期组织中心城区内所有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清运的物业企业负责人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生活垃圾规范管理工作。

  

  近段时期以来,娄底中心城区存在街道两侧垃圾归集点堆放垃圾时间较长因天气炎热导致垃圾归集点周边气味较大;少数单位院落清扫保洁后的生活垃圾未经允许倾倒至主街大道造成二次污染;各物业企业清运生活垃圾未统筹安排引发交通拥堵和环卫处中转压缩站处理生活垃圾时忙闲不均;各物业企业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市城管执法局制订出台了《娄底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管理规定》,规定要求所有在娄底中心城区从事生活垃圾清运收集运输的物业企业必须持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才能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工作,明确了中心城区各区域的责任主体和违反规定实施处罚的执法主体和处罚标准,落实了督查考核办法。

  

  参会人员认为加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规范管理是我市创文工作的需要,是顺民意、为民办实事之举,是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市环卫处、娄星区、经开区、万宝新区和中心城区内各物业企业必须认真执行规定,市房产、政府采购等市直单位要协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执法主体要切实履职,共同解决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城管局 周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