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城管创文明标兵单位塑文明之师

浏览次数: 作者: 潘新杰 发布时间:2016-06-15

  娄底城管创文明标兵单位塑文明之师

   

   

  6月6日,市城管执法局召开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推进会。局党委书记、局长谢万春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2010年,市城管执法局成功创建成为“湖南省文明单位”。今年以来,又朝着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目标进军。市城管执法局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以开展“创文明、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主题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局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和能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成效显著,生活垃圾专项整治改善环境卫生,弯腰行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责任心教育扎实推进。通过扎实、持续、有效的创建活动,有效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并进、同步发展,努力建设一流单位、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建立一流机制、争创一流业绩。

  

  会上,谢万春指出要统一思想认识,咬定创建目标。在全市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背景下,更要认识到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是娄底城管部门的责任所在、荣誉所求。既要认识到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基础和优势,也要认识到艰巨性和竞争性。要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今年实现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

  

  谢万春强调,要明确创建的内容,掌握好创建的细节和标准,夯实创建的软件和硬件。按照创建标准,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单位,一项一项的对照,一项一项的排查。一项一项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要求严格。特别是一票否决项不能有丝毫差错。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成功。领导责任要到位,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好领导责任。任务落实要到位,各项任务要按照创建要求再细化、再具体、再明确。遵守文明行为规范落实要到位,督查检查要到位,奖罚保障要到位。(市城管局 潘新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