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支队:履行城管职能 服务乡村振兴

浏览次数: 作者: 李飞飞 发布时间:2022-02-28

2月28日上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四级调研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学习,党委书记、支队长朱文斌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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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

会上,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考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娄底市第六届纪律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等内容,党委党委、专职纪检员付红兵,法规科科长黄裕忠围绕乡村振兴主题作中心发言。

付红兵在学习交流中表示,要围绕文件抓学习,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面吃透政策,领会精神实质;要围绕文件抓落实,立足城管工作实际,抓好帮扶工作,抓好乡村治理,抓好环境整治等工作,将文件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为乡村振兴做出应有贡献。黄裕忠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向前推进。

朱文斌作总结讲话,他指出,要深刻认识、全面领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重点把握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科学谋划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他对下一步抓紧抓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原原本本学习,认认真真领会,把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学习好、贯彻好;二是要抓好文件精神的宣传宣讲,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工作队、乡村振兴联系点基层党组织和脱贫对象的政策宣传工作;三是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城管职能作用,解决城市管理大气污染等人居环境问题,发挥驻村工作组帮扶作用,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