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合格党员 应有“钉钉子”精神

浏览次数: 作者: 吴晓慧 发布时间:2017-09-15

做合格党员 应有“钉钉子”精神


2013年2月28日,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我们要有钉钉子的精神,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如果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结果很可能是一颗钉子都钉不上、钉不牢。”,习近平的这段阐述,强调的是我们干事创业要有“钻”和“专”的精神,这对法制党员民警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具有很强的启示意义。

我认为,成为合格党员民警,就要有“钉钉子”般“钻”的精神。钻,意味着钻研。“打铁还需自身硬”,法制民警承担着案件审核、复议诉讼、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行为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职能,其特殊的工作使命决定其必须时刻钻研新的法律业务知识、加强学习并持之以恒,以此不断适应执法规范化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新形势,为全市办案部门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钻,同时也意味着“钻牛角尖”。规范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而这根生命线,就掌握在对执法进行监督和考核的法制民警手中,法制民警要钻执法规范化的“牛角尖”,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做到原则面前不让步、强权面前不退缩,守护好每一个案件的公平与正义。

成为合格党员民警,还要有“钉钉子”般“专”的精神。“专”,可指“专注”的精神。法制民警大多时间在与法律问题、执法监督打交道,内容枯燥、繁琐却又来不得半点马虎,因此,做好这项工作务必要有专注的精神,专一的态度,要扑下身子、沉下心思,一心一意做好服务与监督工作,当好办案部门的“参谋长”和“监工”;“专”,亦可指坚持“术业有专攻”的心态,法制民警不能在抓捕犯罪分子的一线留下矫健的身姿,也不能在基层留下出勤处警忙碌的身影,所做的工作也称不上是“赫赫战绩”,法制队伍也并没有“名声在外”,因此,法制民警就是要摆正心态,淡泊名利,履职尽责,不能好大喜功,好高骛远,以踏实留痕、抓铁有印的精神将法制工作做专业、做细致,推动全市执法规范化工作出实效。

“钻”与“专”的“钉钉子”精神,犹如推动工作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我们党员民警既要有“咬定目标不放松,任尔东南西北风” 坚韧定力,坚持学习、敢于担当,又要“功成不必在我、成功必须有我”的上进情怀,忠诚履职,争先创优,为自己的党员生涯书抒写华丽的篇章,也为民警工作描绘浓墨重彩的一笔。(市公安局 吴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