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得实 自然会留痕——也谈党建工作要“留痕”

浏览次数: 作者: 廖永华 发布时间:2018-09-27

“工作留痕”是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中的“常规动作”,通过现场照片、台账等方式记录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日常推进情况,留存第一手工作资料。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工作开展的进程,既为监督检查提供了直观的参考,也为落实执行保留了客观的凭证。一方面,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记录党员干部执行任务、落实工作的情况,有利于促进责任落实,严格监督管理干部、提升治理效能。另一方面,有利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把好的做法和经验记录下来、发扬出去,从而更好地推进工作开展。

而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工作人员没能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一味追求资料的“齐备”,将党建工作简单的理解为开开会、照照相,整理资料造台账,搞成了避实就虚的“纸上功夫”,甚至于工作没及时落实到位,只好以“造痕迹”代替“干实事”。

“工作留痕”只是推动工作的一个手段,而非工作本身,也不是工作的目标,更不应成为工作的负累。留下完整文档,并不等于完成了工作,痕迹遍布纸上、微信群,也不代表工作已经取得成效。要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实”的问题,需多方施策,确保事事有人干、件件能落实。要从政绩观入手,在思想上正本清源,要多察民情听民声,出实招干实事,“工作留痕”要从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为原则,以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来检验工作绩效。同时加强监督执纪,对搞痕迹形式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问责,还党员干部多干实事的时间空间。

“工作留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督促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干出成效。“痕迹”首先是干部辛勤工作的真实记录,其次是上级检查考核的客观凭证。所以“工作留痕”应当“留之有道”,要弄清楚“为什么留”“留什么”“怎么留”。在考核方式上要做好“加法”,做到形式与内容并重、过程与结果并重、痕迹与研判并重,多方位思考、多角度评判、多层面印证,既要看“痕迹”,又要看“足迹”,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政绩观。在台帐资料上要做好“减法”,既要减少不同部门“走马灯式”的考核评比,又要减少没有实际意义的工作记录,只留“干货”不留“水分”,扎实工作、平实记录、真实考核。减少“虚功”,增加“实干”,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为“撸起袖子加油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工作留痕才会为取得工作实效服务。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伟大的思想只有付诸行动才能成为壮举。党的建设是一项细致的基础性工作,是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没有速成之法,只能久久为功。只要人人身上有担子、有任务、有压力,把工作真正落实到位,让工作取得实效,必然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何需“无中生有”,刻意留痕。(市发改委 廖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