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以学增智”专题研讨

浏览次数: 作者: 梁成文、罗艳辉 发布时间:2023-11-02

10月30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十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以学增智”开展专题研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征明主持学习并讲话,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彭志业,处级干部陶极敦,办公室主任王佳乐、刑一庭庭长刘黎平围绕“以学增智”主题,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邀请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副校(院)长、国家二级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吴传毅授课,中院班子成员、处级干部以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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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传毅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为题,用生动的语言、详实的案例、严谨的分析,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功能、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对法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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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从维护青少年权益、发挥审判职能和转变司法理念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就“以学增智”专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从提升政治能力、提升思维能力、提升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对全党提出的具体要求,熟练掌握其中蕴含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大力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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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要在深学细悟中提升政治能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更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正确司法政绩观,坚持能动司法,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感抓好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抓好司法办案等各项工作,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为持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贡献娄底法院力量。要在科学运用中提升思维能力,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司法实践中要切实提高法治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牢固树立“八个有机统一”的现代化司法理念,处理好讲政治和讲法律,服务中心大局和抓好主责主业,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八个方面的辩证关系,以司法建议“小切口”解码社会治理“大格局”,确保“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到实处。要在真抓实干中提升实践能力,坚持以审判理念现代化引领锻造法院铁军。要科学、合理处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的矛盾,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聚焦省法院党组提出“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用心守护公平正义,及时回应人民需求,把主题教育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举一反三将“惩治防”融于一体,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