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开展“致敬•缅怀•奋进”清明纪念活动

浏览次数: 作者: 杨志鹏 发布时间:2023-04-04

忠魂不泯山河念,浩气长存精神传。4月3日上午,市公安局在娄底烈士陵园举行“致敬•缅怀•奋进”清明纪念活动,缅怀英烈功绩,继承英烈遗志,弘扬英烈精神,表达公安民辅警以先烈为榜样,“公安心向党、护航新征程”的信心和决心。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卢韶华,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欧阳灼亮出席活动,娄底一小、娄底一中部分师生代表应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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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的娄底烈士陵园松柏成荫,庄严肃穆,烈士纪念碑巍然耸立。在奏唱国歌后,全体人员肃立脱帽,面向纪念碑庄严默哀3分钟, 向革命英烈表达的崇高敬意和深切怀念。在卢韶华的领誓下,参加活动的全体党员紧握右拳,重温入党誓词,铿锵有力的宣誓声响彻现场。娄底一小的少先队员重温入队誓词,合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并宣讲红色故事《周恩来》,来自娄底一中学生高唱《美哉,湘中读书郎》,在场人员接受了一次生动的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随后,在深情的《献花曲》中,民警代表抬着花篮正步走向革命烈士纪念碑,卢韶华等领导缓步上前,仔细整理花篮缎带,向纪念碑行鞠躬礼,并带领全体人员缓步绕行,瞻仰纪念碑,向革命烈士致以追思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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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韶华在讲话中说,“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一支牺牲最多,风险最大的队伍。197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有43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其中一人被公安部评为二级英模,两人被省人民政府评为革命烈士。英雄从未走远,人民永远铭记。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是对英烈最深沉的缅怀;赓续先烈遗志、续写时代荣光,是对英烈最崇高的礼敬。广大党员干部要循着英烈的足迹,在铭记中汲取精神力量、坚定前行意志,奋战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以实际行动传承英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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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仪式结束后,公安民辅警还来到谭静宇烈士墓前敬献花篮,鞠躬默哀。清明时节祭奠英烈,是追思更是传承,参加活动的民辅警纷纷表示,将继承和弘扬革命先烈不畏艰难、勇于斗争的精神,进一步锤炼精神、磨砺意志、提高本领,为新时代娄底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娄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