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八一”建军节座谈会

浏览次数: 作者: 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8-03

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7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荣誉感和使命感,8月1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八一”建军节座谈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征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全院在职、退休退役军人代表,以及政治部和机关党委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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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征明代表中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向退役军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表示院党组将一如既往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在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上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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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征明要求,要不褪色,在对党忠诚上“坚定一心”。牢记法院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大力弘扬军队党的政治建设优良传统,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要不掉队,在业务能力上“步调一致”。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着力提升“五项司法能力”,紧跟时代新要求、群众新期盼,综合用好“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事学”的重要法宝,不断丰富自身知识结构,确保跟得上、站得出、能顶上。要不忘本,在为民服务上“更进一步”。要深入践行“如我在诉”为民理念,厚植“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情怀,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事项,争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干警。综合运用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现代化司法理念,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不变质,在自我要求上“严律一层”。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做遵规守纪、严以修身的表率,带头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牢记“有所畏才能有所为”的道理,养成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放大镜”下开展工作的习惯,坚决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要不退志,在争先创优上“快人一拍”。要永葆军人“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光荣传统和亮剑精神,锚定院党组确定的“争一流、创品牌”工作目标,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使命担当,当标杆、做标兵,带动更多干警争先、克难、创优,扛起守护公平正义的责任,为娄底法院高质量发展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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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彭华主持会议,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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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9名退役军人依次交流发言,深情回顾了军旅生涯的难忘时光,畅谈军旅生涯的浓厚感悟和对司法事业的深切热爱。表示虽然脱下了军装,但军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不变,将时刻保持“退伍不褪色,退休不退志”本色,继续发扬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