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三级书记”谈清廉 | 以“三个强化”为抓手 深入推进清廉司法行政机关建设

浏览次数: 作者: 何觉星 发布时间:2023-03-08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市直单位清廉机关建设,即日起,本专栏将刊发市直单位“三级书记”谈清廉系列署名文章,弘扬清廉主旋律、推介清廉好做法、传递清廉好风气,进一步浓厚清廉氛围、拓宽交流平台,以清廉机关建设助推清廉娄底建设。


以“三个强化”为抓手 深入推进清廉司法行政机关建设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觉星


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清廉机关建设作为清廉娄底建设的基本单元,其推进的深度、广度、高度,对其他领域的清廉建设起着重要的“风向标”作用。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必须立足部门职能职责,找准方向、把握重点、驰而不息,方能取得实效。

一、强化制度制约作用,以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为重点。“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机关单位的”班长”,我深有感触,抓好清廉机关建设,首先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求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经济管理学上,“关键的少数和次要的多数”的关系就是80/20法则,又称为帕累托法则,即指20%的事态成因,可以导致80%的事态结果。清廉机关的建设需要紧盯领导干部这个20%的“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其率先垂范作用,才能产生以点带面的影响力,才能产生上行下效的凝聚力,才能体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传播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紧盯管人管钱管物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行施政行为公开、违规干预插手有关事项记录等制度。要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带动各级领导干部依规用权、廉洁用权。

二、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作用为基础。“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中坚力量,是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向纵深发展的根本保障。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作为基层党组织的第一责任人作用,抓好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提升其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的能力,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使党员干部切实在组织生活的熔炉中锤炼党性;要充分发挥年轻党员干部的生力军作用,把年轻党员干部放到艰苦环境中去锻炼,加强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增强其防风险、迎挑战、抗强压能力,同时要注重对年轻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教育,为其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纽扣”;要充分发挥优秀清廉党员干部的榜样作用,积极发掘本土资源,特别是单位内部优秀典型,加大宣传力度,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全机关形成学廉、倡廉、崇廉、爱廉的良好风尚。

三、强化文化培育作用,以抓好廉洁文化建设为载体。“欲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以文化人,固本培元,持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让机关干部在耳濡目染中品味清风、正心修身,是创建清廉机关的有效载体。要用法治文化引领廉洁文化,运用法治智慧和法治能力创新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元素与清廉文化元素相融,营造机关法治文化与廉洁文化联动发展的生动局面。要用娄底红色文化厚植廉洁文化建设土壤。红色文化是娄底城市文化的鲜明特征,是娄底城市精神的灵魂所在,蔡和森、陈正湘、陈天华、罗盛教、李聚奎等仁人志士的故事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提供了鲜活素材,要充分利用好娄底本土红色文化资源,开辟机关清廉课堂,讲好廉洁故事,播撒廉洁火种,让清廉机关建设正能量更强劲、主旋律更高昂。要用优良家教家风涵养廉洁文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机关干部的家风建设与机关的党风政风建设息息相关,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晴雨表,要通过廉政家访、签订家庭廉政承诺书等措施深入干部家庭,引导干部注重家风建设,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廉洁从政,以家庭“春风”换来机关满目“清风”。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法治参谋”,肩负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职责,高质量、高标准打造清廉机关创造样板使命在身、重任在肩。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文化等清廉要素融入机关建设,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娄底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凝聚法治共识、汇聚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