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三级书记”谈清廉 |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做新时代清正廉洁好干部

浏览次数: 作者: 李力 发布时间:2023-03-22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市直单位清廉机关建设,即日起,本专栏将刊发市直单位“三级书记”谈清廉系列署名文章,弘扬清廉主旋律、推介清廉好做法、传递清廉好风气,进一步浓厚清廉氛围、拓宽交流平台,以清廉机关建设助推清廉娄底建设。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做新时代清正廉洁好干部

娄底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李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风政风为之一振,社风民风为之一新,清廉思想入脑入心。

清正廉洁是中国传统从政美德。廉洁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被视为“国之四维”之一,廉洁也是从政者的道德规范,古人称其为“仕者之德”。古往今来,有无数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清官、廉官,都受到百姓的崇敬、拥护与爱戴,如“岁满不持一砚归”的包拯、为官三十五年“所居仅蔽风雨”的于谦、一生清贫两袖清风的海瑞,他们的形象深入人心,他们的故事广为传颂。

清正廉洁是中国共产党人必备的政治品格。我们党一直坚守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视为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从建党初期至今,正是我们党始终不忘初心、奋力前进,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才产生了强大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清正廉洁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新时期好干部必须具备的五项标准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从政的法纪红线和道德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共产党人更应该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

清正廉洁是共产党员担当使命的必要条件。中国共产党所肩负的伟大任务和光荣使命,决定了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做到清正廉洁。当前,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顽固性、多发性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的重大论断,运用好自我革命这一跳出历史周期律的第二个答案,带头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带头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带头纠正“四风”,带头廉洁自律,做反腐倡廉的“领头雁”。

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对组织忠心。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面前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保持廉洁自律,强化宗旨意识,让人民放心。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人民”二字贯穿始终,醒目鲜明,字里行间洋溢的是中国共产党满满的民生情怀和为民初心。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在工作作风、宗旨意识、廉洁自律上找差距、查不足、明方向,不忘初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人民群众放心。

筑牢家庭防线,弘扬清廉家风,使家人安心。国无廉则不安,家无廉则不宁。党员领导干部要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廉洁从政,管好自己和家人,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筑牢家庭的“廉洁防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将立足职能职责,以“党建带妇建、以妇建带家建”的形式,把清廉元素贯穿到“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家庭成员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实现家规严明、家教优良、家风淳正,让清廉文化在全市广大家庭落地生根,推动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持续向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决不姑息。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好自我革命这一有力武器,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时时慎始,事事慎微,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本色,不断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添砖加瓦、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