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三级书记”谈清廉 | 警钟长鸣促廉洁 清廉巡察担使命

浏览次数: 作者: 贺新尧 发布时间:2023-07-13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市直单位清廉机关建设,即日起,本专栏将刊发市直单位“三级书记”谈清廉系列署名文章,弘扬清廉主旋律、推介清廉好做法、传递清廉好风气,进一步浓厚清廉氛围、拓宽交流平台,以清廉机关建设助推清廉娄底建设。


警钟长鸣促廉洁   清廉巡察担使命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市纪委监委机关三支部书记 贺新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大彻底的自我革命。”作为巡察干部,要用坚定信念筑牢拒腐防线,用一身正气诠释巡察担当,用廉洁自律树好巡察形象。

坚定信仰守好初心。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就是人民的心。”巡察是重要政治任务,巡察机构要始终把巡察队伍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主任办公会议、支部会议、临时党支部会议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强化政治担当,在全面从严治党革命性锻造中接受考验。

立好规矩从严管理。巡察队伍是肩负特殊政治使命的纪律部队,巡察干部对自身建设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每轮巡察都要学习践行《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巡视工作人员“六条禁令”》《娄底市巡察工作人员“十不准”》《巡视工作负面清单》等文件要求,始终坚持“要求被巡察单位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

激发活力提高能力。坚持从严培训,把做好巡察业务培训作为巡察工作的“前沿战”。每轮巡察前,巡察干部要围绕巡前调研材料收集与分析、精准发现问题、巡察谈话、走访调查、底稿制作等方面畅谈心得、分享感悟、交流互鉴,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注重发挥巡察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临时党支部会议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组内业务知识培训,让巡察干部党性教育不间断、日常管理不断电,增强巡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巡察保密制度,巡前签署保密承诺书、巡后签署“零持有”承诺书,强化巡察干部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对抽调参与巡察的干部,实行一轮一评价,并将评选结果反馈给原单位,作为评先树优、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