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三级书记”谈清廉 | 保持清正廉洁 把握正确的人生航向

浏览次数: 作者: 肖正旗 发布时间:2023-07-19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市直单位清廉机关建设,即日起,本专栏将刊发市直单位“三级书记”谈清廉系列署名文章,弘扬清廉主旋律、推介清廉好做法、传递清廉好风气,进一步浓厚清廉氛围、拓宽交流平台,以清廉机关建设助推清廉娄底建设。


保持清正廉洁  把握正确的人生航向

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肖正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这要求党员干部要坚持不懈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把握好人生航向,倍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美好生活。

一、保持清正廉洁是克服人性弱点的一剂良药

私欲是人性最大的弱点,也是最难克服的短板。保持清正廉洁,必须进行自我革命和自我斗争,必须克制各种欲望。相反,做到了清正廉洁,人身上的许多弱点就自然得到了克服,人就会变得高尚起来、纯粹起来。因此,党员干部要不断培养斗争精神,要和自己斗争,和各种诱惑斗争,冲破各种利益诱惑的枷锁,不以“小事无碍”放纵自己,不以“下不为例”原谅自己,不以“无人知晓”麻痹自己,时刻保持定力,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保持清正廉洁是幸福人生的至高境界

明代廉吏薛瑄在《从政录》中将官员的廉洁分为三重境界:“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以史为鉴,品味这“不妄取、不苟取、不敢取”,对今天仍有警醒作用。

“不妄取”是廉洁自律的上乘境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没有思想上的清白,就不可能有金钱上的廉洁,要自觉做到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利所惑,不为私情所困。“不苟取”是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声誉和名节包含的是信仰、是担当、是情怀,体现的是责任感和无私奉献。要做到以忠城之心对待组织,以热诚之心对待事业,以精诚之心对待同志,以虔诚之心对待岗位。“不敢取”是廉洁自律的一道底线。法律底线不可逾越,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做了违纪违法的事,迟早都要受到追究。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地以党纪国法为准绳,保持对法纪的敬畏之心。

三、保持清正廉洁是对党员干部的内在要求

清正廉洁既是一种政治要求,也是党纪条规对党员干部的组织要求。讲清正廉洁,并非和正常人情生活对立,关键要守住底线。古往今来,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正派官员一直受人崇敬和爱戴,他们的形象深入民心,他们的故事久久传诵。党员干部作为人民公仆,在人民群众面前没有“特权”。要牢记人民的信任和自己肩负的使命,将廉洁自律植根内心深处,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于律己,秉公用权,做到以身作则。要坚守原则和底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和溜须拍马谋利的资本。要始终保持信仰坚定、品德高尚、清政勤政、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不负时代、不负人民。

四、保持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自我革命的永恒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要强化政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强化追责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