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三级书记”谈清廉 | 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浏览次数: 作者: 曾劼 发布时间:2023-07-20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市直单位清廉机关建设,即日起,本专栏将刊发市直单位“三级书记”谈清廉系列署名文章,弘扬清廉主旋律、推介清廉好做法、传递清廉好风气,进一步浓厚清廉氛围、拓宽交流平台,以清廉机关建设助推清廉娄底建设。


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曾劼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准确把握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弘扬党百年奋斗形成的宝贵经验和优良作风,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更加有力有效推动党和国家战略部署目标任务落实。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直接关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这“三个忠诚”既是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传统、根脉本色。

现阶段,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产生了在纪委监委工作就是进了保险箱、平安地的错误认识,无形中产生了优越感,潜意识放松了自我要求,最终没能经受住考验,走向了由监督执纪者退变为腐败分子的可悲下场。因此,要清醒地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避风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