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三级书记”谈清廉 | 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 清廉机关建设初见成效

浏览次数: 作者: 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 发布时间:2023-09-15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市直单位清廉机关建设,即日起,本专栏将刊发市直单位“三级书记”谈清廉系列署名文章,弘扬清廉主旋律、推介清廉好做法、传递清廉好风气,进一步浓厚清廉氛围、拓宽交流平台,以清廉机关建设助推清廉娄底建设。


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  清廉机关建设初见成效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


开展清廉机关建设以来,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抓教育、建制度、强监督,把加强清廉机关建设作为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增强拒腐防变的防线,为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大力营造创建氛围形成良好态势

(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把“一岗双责”要求压实到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院党组把清廉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检察长亲自抓各项工作推进,活动开展以来,以不同形式专题研究4次,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在娄底检察系统落实见效。

(二)全面浓厚氛围。积极挖掘检察文化中的廉洁基因,建立廉洁文化长廊和廉政宣传橱窗,单位文化建设不断注入廉洁血液。机关党支部集中开展廉政法规学习、廉政党课、廉政主题党日活动、红色场馆现场学习等活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清廉文化阵地建设、清廉艺术作品创作、群众性清廉宣传和清廉家风建设等活动,全方位营造尊廉崇廉爱廉氛围。

(三)建立常态机制。机关党委和各支部把清廉机关建设与深化开展顽瘴痼疾整治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自由主义和利己主义思想,对上级决策部署领会不深、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机关党委牵头开展了整治自由主义利己主义等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深入查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每名干警结合整治活动中的所学、所思,突出问题导向,着眼整改提高,撰写心得体会。机关党委将优秀心得体会汇编成《尺度有责》学习教育读本,发放给干警学习。

二、着力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权力廉洁运行

(一)扎紧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班子决策行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项目建设、选人用人、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内部审计监督等重大事项管理制度,严防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全院职务职级晋升均按规范程序操作,预算内大额支出均按集体决策、层层监督的制度要求实施。

(二)从严约束干部行为。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加强以案促改,及时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和案后专题民主生活,并严格按纪检监察建议要求抓好整改。从严正风肃纪,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纠治“庸懒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开展红包礼金专项治理,坚持问题没搞清楚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坚决查处“提篮子”、“打招呼”、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等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

(三)防范化解履职廉政风险。按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要求,各部门紧扣职能,对存在的廉政、履职风险点全面排查,对查找的风险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建立风险清单,制订了《机关各部门廉政履职风险清单及防控措施》,为防控廉政风险提供行动指南。

三、全力强化动态监督推动清廉机关建设走深走实

(一)提高党内监督效能。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强化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保障力度,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发挥机关纪委和检务督察职能作用,有效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二)发挥各类监督作用。派驻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部和政治部将清廉机关建设列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并纳入系统内绩效考核,与单位年度考评等级评定和干部考评使用挂钩。积极推进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等移交问题整改,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问题强化涉纪舆情处置。机关党委各支部纪检委员充分发挥前沿哨所作用,及时监督提醒支部党员遵章守纪,确保管早、管小。

(三)紧盯重点开展监督。定期分析研判干警思想状况,及时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和不当行为提醒纠正工作。定期排查机关廉政风险点,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分级分类管控,推动规范用权。落实省委、市委文件精神,开展基层院新任职领导班子成员和三、四级高级检察官集中谈话,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以及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市检察院检察长定期同下级院检察长开展日常监督谈话,按职按责推进检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